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三十八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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